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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冷熱沖擊試驗箱標準中對保持時間的規定及差別
      更新時間:2022-08-29   點擊次數:1589次

      冷熱沖擊試驗箱又名溫度沖擊試驗箱、高低溫沖擊試驗箱,三箱式溫度沖擊試驗箱,兩箱式高低溫沖擊試驗箱,提籃式冷熱沖擊試驗箱、測試箱、試驗機等別名。


       GJB150、GB/T2423和MIL-STD-8lOF冷熱沖擊試驗箱這三個標準中對保持時間規定也有些微差別,原則上都是受試產品在試驗溫度下達到溫度穩定所需的時間。

      1、GJB150.5規定了下限1h,即若溫度穩定時間小于1h,必須要1h;若大于1h,則用該大于1h的時間;

      2、GB/T2423.22中給出10min到3h的5個時間等級,由使用方根據測得的產品溫度穩定時間,采用與其zui相近的時間作為保持時間;

      3、810F方法503.4中則不規定具體時間或可選時間等級,直接采用產品達到溫度穩定的時間或產品在環境中真實暴露時間,在冷熱沖擊試驗中,更為關鍵的是建立起不同材料熱脹冷縮不一致造成的應力。

      實際熱沖擊試驗更可能發生在受試產品的外部,有關資料指出不必達到整個產品溫度穩定,而只要受試產品外表面溫度與試驗溫度一致就行。這一意見雖有一定道理,實施起來也有一定困難,因為不可能在產品表面安裝許多傳感器,此外,產品各部分傳熱能力不一致,受試產品內部鄰近部件熱容量也不一致,因此確定起來有難度。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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